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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检中心关于甲级防火门确认的通知

所属分类:新闻资讯 作者: 来源: 访问量:302 日期:2017/6/1 11:42:28

目前,甲级防火门确认工作已经开始进行,为了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确认工作,需要对已获证甲级防火门进行确认的企业请按以下要求申报、送检:

    1、对于结构、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的,企业需在老系统中申报,同一系列除选取最大尺寸双扇门作耐火性能外,不同单元主分型企业均需送样检验,中心出具确认检验报告。送检时企业需提供甲级门确认检验申请表、原材料检验报告、图纸、特性文件表等技术资料。

    2、对于结构未发生变更的,不用网上申报,企业直接送检,同一系列除选取最大尺寸双扇门作耐火性能外,不同单元主分型企业均需送样检验,中心出具确认检验报告。送检时企业需提供甲级门确认检验申请表、确认清单、原材料检验报告、型式认可证书原件及检验报告原件,以便确定需进行耐火试验门的型号规格。

    3、企业申请确认的范围不能超过原有证书数量及尺寸,可以删减证书数量或缩小尺寸。

    4、2015年6月30日前必须将样品送到检测中心。

    联系电话:028-87516592 87516981